【信息时间: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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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博州博乐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监理)项目(项目编号:65270125121500669004001),于2026年4月22日依法发布了招标公告,并于2026年5月12日11时00分按计划开展开标、评标工作。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因招标代理机构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制作招标文件时采用了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的模板,导致评标环节中“项目总监答辩”环节无法按现行规定正常开展。现有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致使评标工作无法合法、合规继续推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缺陷,影响评标结果的,应当重新招标”及第三十一条关于终止招标的相关规定,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研究决定:
一、终止本次招标活动,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
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我单位将按规定退还保证金,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三、本项目将在修正完善招标文件(包括明确项目总监答辩环节要求等)后,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具体时间及安排请留意后续发布的招标公告。
因本次招标终止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我单位深表歉意,感谢各投标人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博乐市市政工程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群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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